的方向去。脸晒得黝黑,眼神却特别亮。
丁丽丽站在路边,看了很久。
“她真有毅力。”她轻声说。
“心里有信仰,就不觉得苦。”肖克说。
丁丽丽笑了笑,没说话。
她心里也有信仰。
她的信仰,就是身边这个人。
能多陪他走一步,就多一步。
多苦都值得。
走到圣湖的时候,是个晴天。
天特别蓝,湖水更蓝,像块巨大的蓝宝石,嵌在雪山中间。远处的雪山白得耀眼,阳光照在湖面上,波光粼粼的,像撒了一地碎钻。
风很大,裹着湖水的凉意,吹得人脸上发僵。
肖克给丁丽丽裹紧了外套,扶着她走到湖边。
湖水清得能看见底下的石子,一浪一浪拍着岸,发出哗哗的声响。
“真美啊。”丁丽丽喃喃地说,“以前只在书上见过,没想到真的这么蓝。”
“喜欢的话,我们就多住几天。”肖克说。
“好。”
他们在湖边的小村子住了下来。
每天早上,沿着湖边散散步,看日出把雪山染成金色。
下午就坐在旅馆的窗边,晒太阳,看湖水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。
聊刚认识的时候,肖克窘迫地去借钱,丁丽丽偷偷塞给他两百块钱;
聊开第一家鞋店的时候,大年三十还在守店,两人分吃一碗泡面,却觉得特别香;
聊生意刚有起色的时候,他们去拍婚纱照,丁丽丽穿着婚纱,笑得特别好看。
天路长风
天路长风
那些苦日子,如今说起来,都带着甜。
有天傍晚,两人坐在湖边的石头上,看日落。
夕阳把湖水染成了橘红色,雪山也披上了一层金纱。
丁丽丽靠在肖克怀里,听着他的心跳,特别安稳。
“肖克,”她忽然开口,声音很轻,“要是我走了,你要好好的。你去把落落娶了吧,我知道你也喜欢她。”
肖克的身子一僵。
他低下头,捂住她的嘴:“不许胡说。”
“你听我说完。”丁丽丽拉开他的手,眼神很平静,“我知道我自己的身体。能走到这儿,我已经很知足了。”
“我走了以后,你别太难过。该吃饭吃饭,该睡觉睡觉,别糟蹋自己。”
“落落很温柔的,能照顾你的。别一个人扛着所有事。”
“要是……要是能有个孩子就更好了。你那么喜欢小孩。”
她一句一句地说,像在交代后事。
肖克的眼泪,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。
砸在她的手背上,烫得很。
“丁丽丽,你别这么说。”他声音哽咽,“我不要别人,我只要你。孩子我也不要,我只要你。”
“傻瓜。”丁丽丽伸手,擦掉他的眼泪,“人总有一死的。我只是……比别人早走一点而已。”
“我不怕死。我就是怕,我走了,你一个人太孤单。”
她也哭了。
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,落在他的手背上。
“肖克,这辈子嫁给你,我一点都不后悔。”她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说,“真的。虽然日子苦了点,虽然没能陪你到老,但我一点都不后悔。”
“能跟你过这几年,比别人一辈子都值。”
肖克把她紧紧抱在怀里,抱得特别用力,像要把她揉进骨血里。
“我也不后悔。”他贴着她的耳朵,声音沙哑,“丁丽丽,娶到你,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。”
风呼呼地吹,湖水一浪接一浪,拍着岸边的石头。
两人抱着,哭了很久。
好像要把这辈子的眼泪,都流干。
那天之后,两人都没再提生死。
每天还是看湖,看山,晒太阳,散步。
像普通的情侣一样,手牵着手,慢慢走。
只是肖克更黏她了,走到哪儿都牵着她的手,睡觉也要抱着她,好像一松手,她就会消失。
丁丽丽也更黏他,总喜欢靠在他怀里,听他说话,看他做事,晚上听他念书给自己听。
他们都知道,剩下的日子不多了。
所以每一分每一秒,都格外珍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