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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:山匪劫杀(2 / 2)

他们本来抓赵回去,也就是想弄点钱喝酒。现在目的达到了,自然懒得再纠缠。

这些鹿肉和银子,明摆着是给他俩的。

至于跑腿费,不过是让面子上好听点罢了。

“多谢两位差爷。”赵嘴角微动,似笑非笑,他早料到会这样。

县衙的人根本不会把赵远的死当回事,更不可能认真查。

在那些官老爷眼里,赵远和别的村民一样,不过是底层蝼蚁,命不值钱。

自家孩子要是伤着了、没了,当爹的肯定拼命找凶手;可要是猪圈里的猪死了,谁会在意?只要还能卖钱、还能得利,猪是怎么死的,根本无所谓。

两个捕快拎着鹿肉,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
看他们走远,赵才真正松了口气——这一关,算是过了。

没过多久,送完人回来的里长又折返,告诉赵,官府已经把赵远的案子定了性。

山匪劫杀!

这四字一进卷宗,案子就算结了。

里长背着手说道:“哥儿,有空的话跟我去趟县里的土管司。赵远没儿没女,留下的三亩田和那两间破屋,该归你了。一起去办个文书。”

“行,我现在就有空。”赵就着井水洗了洗手,在旧布上擦干,随手拎了半只鹿腿塞进里长怀里。

小老头看着怀里的肉,装出一脸惊讶道:“这是干什么?哥儿,我可不是那些差爷,用不着讨好我这没用的老头子。”

赵笑了笑道:“瞧您说的,以前多亏您照应。这肉就当是还您当年替我爹垫坟地税的利钱吧。”

赵不是不懂感恩的人。

刚才那两个官差问话的时候,里长一直在旁边帮着说好话,明里暗里都往对赵有利的方向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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