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“瞧,你确实很忙,我说错了吗?”
“够了,小松。”
“没错,够了。”
两人都不说话了。最近为了工作和搬家的事,他们总是吵架,吵得太多就有了默契。每次要吵起来的时候,两个人就都闭上了嘴巴。
过了一会儿她说:“你们先吃饭。酒会一结束,我就赶过去,应该不会太晚。”
“随便你吧。”小松挂断了电话。
程琤继续吃三明治。熏肉难吃得要命,但她似乎有一种把它吃完的责任。“不要任性。”她仿佛听到小松说。她发觉自己和小松家的人越来越像了,对事情没有好恶,只有责任。
其实去那个酒会并不是分内的事,不去也无所谓。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。大家无话可说,只是闷头消灭面前的食物,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。小松的妈妈从前在工厂的食堂工作,习惯了用大锅做饭,每次总是会做很多,不停地给每个人添饭夹菜,生怕有谁吃不饱。那种热情在美国难得看见,最初曾令她感到很亲切。
小松的爸妈在唐人街经营一间食品商店,卖中国酱菜、火锅调料、速冻鱼丸和蛋饺。他们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咸菜味,她每次闻到,都会想起小时候被母亲领着去国营食物店,带着套袖的售货员拿着一把长柄勺子伸进硕大的酱菜缸翻搅。
小松的爸妈一直生活在华人圈子里,来了十几年,仍旧说不出一个完整的英文句子。对他们这一家人来说,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,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,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。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,或是南极,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。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,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。过了这个月,她就要搬去和他们一起住了。一想到这个,她就觉得呼吸困难。一直都在抗拒的事,终于要发生了。
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虾肉色连衣裙,打算穿去明天的酒会。裙子是璐璐的。典型的璐璐的款式,深v领,嵌着亮晶晶的碎珠,腰部收紧,裙裾上滚着不动声色的小花边。
整理璐璐的东西的时候,她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东西。带闪粉的眼影,热带风情的宽发带,缀满挂饰的手链以及珍珠耳钉。璐璐看准她没有主见的弱点,总是怂恿她买一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,等闲置一段时间之后,就把它们悄悄地占为己有。她第一次在璐璐的房间里发现自己的东西时感到很吃惊。
“在我心里,我们是不分彼此的,我的就是你的,你的就是我的。你要是问我要什么东西,我肯定都会给你。”璐璐狡辩道。
在把所有物品装进箱子里的时候,她留下了几件璐璐的衣服和一包没有抽完的万宝路香烟。
她穿上那件裙子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依稀想起璐璐从前穿着它的样子。
刚到纽约的时候,璐璐告诉她,不要错过任何一个酒会,哪怕你没有请柬。事实上,璐璐从来都没有请柬。她只是买一本艺术杂志,翻到最后一页,从画展开幕预告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,抄下时间和地址。璐璐是因为一个酒会才买下这条裙子。那次她跟着璐璐一起去了。那是她去过的唯一一个酒会。
璐璐捏着一杯鸡尾酒在人群中穿梭,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,身姿却敏捷如豹。她迅速辨认出那些人中谁是有来头的,凑上去和他们搭讪。她和他们讨论墙上的画,还有最近热门的展览和音乐会。她全部的见解都来自杂志和其他社交场合的道听途说。不过已经足够了,璐璐说,最重要的一点是,无论说什么,都不要赞美,要抱怨。抱怨某个餐馆的口味大不如从前,百老汇的歌剧现在简直没法看,隐藏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如今挤满外国游客。对方肯定会积极响应,纽约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,就是聚集着全世界对生活不知满足的人。
璐璐看上去很迷人,穿着酷似巴尼斯百货公司本季新款的连衣裙,挽着仿制的赛琳小包,没有人会知道,她在布朗克斯和别人合租一个房间。这种自信程琤永远都没有,她不知不觉已经退到人群的外围,一个人站在角落里,希望不要被别人注意到。然而,她还是被注意到了,先是一个女人,走上来问洗手间在哪里,过了一会儿,一个男人环视四周,把空酒杯交到她的手里。为了让自己显得有事做,她开始假装看墙上的画,看得全神贯注,甚至包括旁边名卡上的名字和尺寸。后来,一个带着棒球帽的中国男孩挽救了她。他走过来和她说话,说她是整个酒会上唯一认真欣赏这些画的人。她很担心他会问她对那些画的评价,好在没有。他们聊了一会儿,她慢慢放松下来。画廊邀请重要的客人共赴晚宴,璐璐攀谈上某位客人,和他一起走了。程琤和棒球男孩是少数留下来的人,他们喝了桌上剩下的几杯鸡尾酒,站在那里说了很多话,直到侍应走出来,从他们的手中收走了杯子。
他们去了一间汽车旅馆。房间冷得像

